撞坏美女手镯是第几集(车祸中撞坏对方玉镯,保险公司赔不赔?)

作者: 时间:2024-06-10 05:03:47 阅读:

扬子晚报网5月9日讯(通讯员 韩丹 王鸣燕 记者 万承源)在车祸中,一般医药费、车辆维修费等由保险公司赔偿不会引起争议,但被撞一方佩戴的玉镯损坏的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呢?近日,常熟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关于玉镯的赔偿问题,成为庭审时的争议交点。

2016年8月21日,左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常熟一处菜场门口掉头时,撞上正在步行的朱女士,致朱女士受伤,其手上佩戴的玉镯损坏。经交警大队认定,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2018年9月,朱女士将左某及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左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玉镯损坏费等共计2.8万余元。

庭审中,被告左某辩称,对事故认定无异议,但既然玉镯可以修复,其愿承担玉镯修复费。而原告并未对玉镯进行修复,该笔费用没有实际发生,故其不承担。

被告保险公司则辩称,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但手镯损失属间接损失,其不予赔偿。

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围绕玉镯赔偿方面。对此,法院认为事故造成原告手镯损坏是事实,该损失即为原告朱女士的物质损失;现该手镯经相关部门鉴定可以修复,可适当减少侵权人的赔偿金额;同时,原告朱女士的手镯存在升值可能性较大,并非像一般生活用品存在贬值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赔偿手镯的具体费用,在其完好状态下的零售市场价、修复费及修复后的市场价均取其中间值。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朱女士损失共计1.8万余元,玉镯鉴定费3200元由被告左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