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嫩系美女被(天理何在?13岁男生强奸八岁女孩,警方不立案,还大摇大摆去上学)

作者: 时间:2024-06-02 08:58:39 阅读:

太气人了!广东一名13岁的初二男生陈某,在公园肆无忌惮的强奸了一位八岁的小女孩。报案后,因为他还差几个月没满十四周岁,警方向受害人及家属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这个男孩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如今照样大摇大摆的去上学。这简直是往受害小女孩和她父母的心头戳刀子呢。

没有任何一个有女儿的父母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局外人看了心里都堵得慌。女孩的父母只怕想把这个男孩沙拉沙拉的心都有了。

天理何在?13岁男生强奸八岁女孩,警方不立案,还大摇大摆去上学

事情经过

被伤害的小女孩名叫果果,刚上小学二年级,皮肤白皙,容貌秀丽,一双扑棱棱的大眼睛透着灵气,看上去十分的讨人喜欢。

事发那天姐姐带着果果在公园里玩,但姐妹两个玩着玩着不知因为什么事发生了口角。因为公园离家并不远,姐姐便赌气先回去了。

果果一个人在公园里生闷气,独自转悠,根本没有注意到像狼一样窥探他的陈某。他见果果的姐姐走了,只剩下果果一个人,觉得时机来了,不由得色心大动。

陈某尾随果果走到公厕附近时,四顾无人,便猛地上前一只手抓住果果,一只手捂住果果粉嫩的小嘴,把她拖进公厕。

果果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但因为实力悬殊,陈某还是得逞了。事毕后,陈某丢下哭泣的果果,麻利地系上裤带迅速离去。

可怜的果果看着身下的血迹,觉得自己似乎要死掉了。她忍着身体的痛楚,蹒跚着走回家里,告诉了自己的父母。

果果的父母看着满脸泪痕的女儿既心痛又愤怒,他们马上到驻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迅速对陈某进行了抓捕,虽然陈某因为做了亏心事,不敢回家,逃到了十几里外的同学家里,也照样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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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父母说家里没钱,只能出两万和解

在调解时,果果的父母在派出所见到了陈某的父母。

陈某的父母说家里没钱,只能拿出两万元钱和解。这样说,大概是既想了事又怕果果的父母狮子大开口,向他们索要巨额赔偿。

他们出乎意料的是,果果的父母根本没有和他们协商赔偿金额,而是断然拒绝。果果的父母想要的并不是钱,而是希望夺取女儿清白的陈某能够受到严惩。

协商不欢而散,双方都在等待着法律的裁决。

无法接受的裁决

让果果的父母没有想到的是,十多天后,他们等来的不是对陈某的严惩,竟然只是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陈某还差几个月不满14周岁。

果果的父母简直出离了愤怒,太让人无法接受了,做错了事,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天理何在?他们在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重重的签上了不同意,决定继续上诉。

因为没有立案,陈某也被放了出来,他现在什么事也没有一样照常上学。

老师们也是无奈,说陈某平时就是个问题学生,吸烟酗酒,不好好学习,老师管轻了不起作用,想管重又不敢。

陈某犯下这样让人义愤填膺的错,师们也希望他能够受到惩罚,也希望他不要再来学校影响别的学生。但老师没有这个权利呀。

网友的看法

真性情的网友直言:这是谁办的案件?应追责并判刑!

一位理性的网友马上回答他:责任不在办案的人员,这是法律的规定,说不定办案人员的心中也是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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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保护的是恶人,那就不是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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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能犯罪却不能立案,情理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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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果不处置坏人。受害者就会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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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无数的有识之士都在呼吁改革未成年保护法,原有的规定已经滞后,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去旧求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当受害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他们必然飞蛾扑火,用自身的牺牲去寻求正义。

我的春风何时来,等待命运的安排!未成年人保护法何时修改,那些有冤无处审的受害人家属也正在翘首以盼!